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附解读)
(二)床位数。2023 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17.4万张,其中:医院 800.5 万张(占78.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2.0 万张(占 17.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5万张(占 3.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69.2%,民营医院床位占 30.8%。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2.4 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 34.2 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7.2 万张,民营医院增加 16.9 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6.9 万张,专业4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 1.2 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 2022 年 6.92 张增加到2023 年7.23 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3 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523.7 万人 7,比上年增加 82.7 万人(增长5.7%)。2023 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248.8万人8。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78.2 万人9,注册护士563.7 万人 10。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83.0 万人(增长 7.1%)(见表 2)。2023 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913.9 万人(占6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95.3 万人(占32.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00.6 万人(占6.6%)。2023 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0 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4.00 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99 人,每万人口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 7.15 人(见表3)。
(四)卫生总费用。2023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575.8 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4147.9 亿元,占26.7%;社会卫生支出 41676.8 亿元,占46.0%;个人卫生支出24751.1亿元,占 27.3%。人均卫生总费用6425.3 元,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比重为 7.2%(见表 4)。
二、医疗服务(一)门诊和住院量。2023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 95.5 亿,比上年增加 11.3 亿人次(增长13.5%)。2023年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8 次。2023 年总诊疗量中,医院42.6 亿人次(占4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9.4 亿人次(占51.8%),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3.4 亿人次(占 3.6%)。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4.4 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增加6.8 亿人次。2023 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5.6 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 83.5%),民营医院诊疗人次7.0 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6.5%)(见表 5)。
2023 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诊疗人次 37.4 亿,比上年增加4.2 亿人次。
2023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30187.3 万,比上年增加 5501.1 万人次(增长 22.3%),居民年住院率为21.4%。2023 年总入院量中,医院24500.1 万人次(占8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545.1 万人次(占15.1%),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142.0 万人次(占 3.8%)。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 4401.5 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926.0万人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73.5 万人次。2023 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次20006.7 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 81.7%),民营医院入院人次4493.4 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 18.3%)(见表 5)。
(二)医院医师工作情况。2023 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6.6 人次、住院 2.3 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7.1 人次、住院 2.3 床日(见表6)。
(三)病床使用。2023 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9.4%,其中:公立医院 86.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增加8.4 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10.4 个百分点)。2023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8 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4 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 0.3 日)(见表 7)。
(四)改善医疗服务。截至2023 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9.2%开展预约诊疗,90.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7.6%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8.1%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1.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五)血液保障。2023 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1699.2万人次,献血量 2892.1 万单位,千人口献血率12.2。三、基层卫生服务(一)农村卫生。2023 年末,全国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 18133 个、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869个、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 个、县级(含县级市)卫生监督所 1712 个,四类县级(含县级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 382.3 万人。2023 年末,全国共有 3.4 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50.5万张,卫生人员 160.5 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0.4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164 个,床位增加4.9万张,11人员增加 7.5 万人(见表 8)。乡镇卫生院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乡镇卫生院合并。
2023 年末,全国共有 58.2 万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 132.7 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 110.8 万人,注册护士19.6 万人,卫生员1.5万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6 万个,执业(助理)医师增加 0.6 万人(见表 9)。村卫生室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部分村卫生室合并。
2023 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14.4亿,比上年增加 0.9 亿人次;入院人次10010.0 万,比上年增加121564.5 万人次;病床使用率 76.5%,比上年增加7.1个百分点。2023 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13.1 亿,比上年增加1.0亿人次;入院人次 3992.1 万,比上年增加753.0 万人次。2023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9.2 人次,住院1.3 床日,病床使用率 53.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 日。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1 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增加 0.1 日,病床使用率提高6.4 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 0.1 日。2023 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4.0 亿,比上年增加1.2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407 人次。(二)社区卫生。2023 年末,全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177 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7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7107 个。与上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 283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01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 62.7 万人,平均每个中心62 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 15.1 万人,平均每站 6 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 6.0 万人,增长8.4%。
2023 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8.3 亿,入院人次 480.4 万;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8.2 万人次,年入院量 477 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5 人次、住院0.6床日。2023 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1 亿,平均每个站年诊疗量 7612 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7 人次(见表10)。(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 2022 年的84 元提高至2023 年的89元。2023 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 13545.7 万,接受健康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1380.7 万,接受健康管理的 2 型糖尿病患者人数3952.9万。14四、中医药服务(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23 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92531 个11,比上年增加12212个。其中:中医类医院 6175 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86317个,中医类研究机构 39 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313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11900 个(见表11)。
2023 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3.2 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 134.7 万张(占77.8%)。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 14.4 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 8.8 万张。152023 年,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 99.6%,社区卫生服务站占94.2%,乡镇卫生院占99.6%,村卫生室占 82.9%(见表 12)。
2023 年,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104.5 万人,比上年增加 12.6 万人(增长 13.8%)。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86.8 万人,中药师(士)16.1 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均有所增加(见表 13)。
(二)中医医疗服务。2023 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 15.4 亿,比上年增加3.1 亿人次(增长25.3%)。其中:中医类医院 7.9 亿人次(占51.2%),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 2.7 亿人次(占 17.7%),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 4.8 亿人次(占 31.0%)。162023 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4981.0万,比上年增加 1119.7 万人次(增长29.0%)。其中:中医类医院 4023.1 万人次(占 80.8%),中医类门诊部1.1 万人次,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956.9 万人次(占19.2%)(见表 14)。
五、患者医药费用(一)医院患者医药费用。2023 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61.6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5%,按可比价格上涨5.3%;次均住院费用 10315.8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5.0%,按可比价格下降 5.2%。日均住院费用1172.0元。2023 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33.5 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 36.9%,比上年(38.0%)下降1.1 个百分点;医院次均17住院药费(2358.6 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2.9%,比上年(24.3%)下降 1.4 个百分点。2023 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2.5%,按可比价格上涨2.3%;次均住院费用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7.5%,按可比价格下降7.7%(见表 15)。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医药费用。2023 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 190.3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5.7%,按可比价格上涨 5.5%;次均住院费用3333.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4.6%,按可比价格下降4.8%。日均住院费用 383.2 元。2023 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药费(141.5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 74.4%,比上年(75.0%)减少0.6个百分18点;次均住院药费(965.5 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9.0%,比上年(29.4%)下降 0.4 个百分点。
2023 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94.4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2.4%,按可比价格上涨2.2%;次均住院费用2175.6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8%,按可比价格下降2.0%。日均住院费用 342.2 元(见表16)。2023 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药费(58.2 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 61.7%,比上年(61.2%)增加0.5 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690.4 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31.7%,比上年(32.8%)下降 1.1 个百分点。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一)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23 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不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12,下同)报告发病279.4万例,报告死亡 2.7 万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 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和布鲁氏菌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 92.9%。报告死亡数居前5 位的是艾滋病、病19毒性肝炎、肺结核、狂犬病和梅毒,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 99.8%(见表 17)。2023 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98.2/10万,死亡率为 1.9/10 万。
2023 年,全国 11 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591.1万例,死亡 75 人。报告发病数居前 5 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96%。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黑热病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 100.0%(见表18)。2023 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128.7/10万,死亡率为 0.0053/10 万。
(二)血吸虫病防治。2023 年末,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1 个;达到消除、传播阻断、传播控制的县(市、区)分别为 354 个、97 个、0 个;2023 年,全国晚期血吸虫病病人 27768 人,比上年减少797 人。21(三)地方病防治。2023 年末,全国克山病病区县(市、区)数 331 个,已消除 331 个,现症病人0.4 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市、区)数 379 个,已消除379 个,现症病人16.4万人;碘缺乏病县(市、区)数2766 个,消除2766个。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市、区)数1044 个,控制927 个,病区村(居委会)数73605 个,8~12 周岁氟斑牙病人 20.9 万人,氟骨症病人 5.7 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市、区)数171 个,控制171 个,8~12周岁氟斑牙病人 3.4 万人,氟骨症病人13.7 万人。(四)慢性病综合防治。截至2023 年底,全国现有485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896 个县(市、区)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23 年,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慢性病防治项目资金支持下,对400.7 万高危人群开展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对 151.2 万人进行心脑血管疾病筛查,为162.4万儿童开展免费口腔检查。(五)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控制。2023 年,在全国所有县区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共设置监测点14.6万个,采集 28.4 万份水样开展水质检测;在87 个城市设置167个监测点,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在128 个城市设置公共场所监测点,对7981 家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22(六)职业病防治。截至2023 年末,全国共建成健康企业 18818 家;18.5 万家企业纳入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范围,并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23 年末,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297 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66家,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 21 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5670家,共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个案信息2188 万例,发现职业禁忌证36.8 万例、疑似职业病 0.9 万例;职业病诊断机构620家,共完成 27740 人次的职业病诊断;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建设的829 家尘肺病康复站(点)累计提供120 万人次的康复服务。2023 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12087 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8105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051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228 例,职业性传染病625例,职业性化学中毒 367 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77例,职业性皮肤病 65 例,职业性肿瘤67 例,职业性眼病39例(含 1 例放射性白内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7 例,其他职业病 7 例。七、妇幼健康与健康老龄化(一)妇幼健康。2023 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2%,产后访视率 97.0%。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提高(见表 19)。2023 年住院分娩率为99.95%(市99.97%,县 99.91%),基本实现全部住院分娩。2023 年,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3%,孕产妇系统23管理率 94.5%,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全国妇幼健康监测,2023年,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2‰,其中:城市3.9‰,农村7.2‰;婴儿死亡率 4.5‰,其中:城市2.9‰,农村5.2‰。与上年比较,全国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全国妇幼健康监测,202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 15.1/10 万,其中:城市12.5/10万,农村 17.0/10 万。与上年比较,全国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24优生服务。2023 年,全国共为828.2 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6.9%。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五)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截至2023 年末,全国设有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 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6877 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 11097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755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覆盖 185 个市(区)。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8.7 万对;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共有7881个。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截至2023 年末,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2838 个,对27 大类11.5 万份样品开展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在 5.3 万个医疗机构、全部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全国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6960 起,发病 30237 人,死亡90 人。(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3 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 173.7 万个,从业人员789.5 万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196.7 万户次,依法查处案件8.4 万件。(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3 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 10.7 万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80.1 万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监督检查12.9万户次。25全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被监督单位7184 个,从业人员 13.2 万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7545户次。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案件3245件。(四)消毒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2023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 38188 个,从业人员20.3 万人。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3.7 万户次,抽检11422 件,合格率为97.9%。依法查处案件3111件。全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3493个,从业人员 4.4 万人。监督检查8106 户次,依法查处案件1270 件。(五)学校卫生监督。2023 年,全国被监督学校17.9万个,监督检查 21.3 万户次,查处案件5992 件。(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23 年,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机构进行经常性监督8551户次。依法查处案件 519 件。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8.9万户,进行经常性监督 9.9 万户次,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6980件。(七)医疗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23 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3.4 万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 1.0 万件。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4.2万件。(八)妇幼健康监督。2023 年,全国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 2.0 万个,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2.6 万户次,依法查处案件 857 件。26(九)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2023 年,全国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9.1 万户次,查处案件1.3万件。2023 年,全国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729户次,查处案件 165 件。九、人口家庭发展2023 年出生人口 902 万人1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214。2023 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受益2108.1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受益191.4 万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两项制度”共投入资金 322.2 亿元,比上年增加44.2 亿元;中央财政投入资金 178.6 亿元,比上年增加24.6 亿元。
注解: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指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7.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8.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10.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11.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数据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发布。13.出生人口为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4.出生人口性别比根据住院分娩活产数据计算。15.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报》,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5‰,均为历史最好水平。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
《公报》显示,卫生资源总量持续稳步增长。2023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70785个,比上年增加37867个,其中医院38355个,比上年增加1379个。全国床位1017.4万张,比上年增加42.4万张。2023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7.23张。2023年末,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248.8万人,比上年增加83.0万人,其中医院卫生技术人员772.3万人。2023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99人。2023年末,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33753个,床位150.5万张,卫生人员160.5万人,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9万张,人员增加7.5万人。全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177个,卫生人员77.8万人,卫生人员数比上年增加6.0万人。全国共有村卫生室581964个,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132.7万,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110.8万人,与上年比较,执业(助理)医师增加0.6万人。
《公报》指出,医疗服务提供量和效率同步提升。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5.5亿,比上年增加11.3亿人次,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8次;入院人次30187.3万,比上年增加5501.1万人次。其中,医院总诊疗人次42.6亿,入院人次24500.1万。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9.4%,其中,公立医院86.0%。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8.8日,其中公立医院为8.4日。2023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13.1亿,比上年增加1.0亿人次;入院人次3992.1万,比上年增加753.0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8.3亿,入院人次480.4万;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1亿。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4.0亿,比上年增加1.2亿人次。
《公报》表明,次均医疗费用控制略有成效。2023年,医院次均住院费用10315.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5.0%,按可比价格下降5.2%;次均门诊费用361.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5%,按可比价格上涨5.3%。202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575.8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占26.7%,社会卫生支出占46.0%,个人卫生支出占27.3%。人均卫生总费用6425.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7.2%。
在中医药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等方面,根据《公报》,2023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92531个,比上年增加12212个;床位比上年增加14.4万张;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104.5万人,比上年增加12.6万人;总诊疗人次15.4亿,比上年增加3.1亿人次;出院人次4981.0万,比上年增加1119.7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80.8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加强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控制,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工作等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3545.7万。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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